平阳县2021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近年来,平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按照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以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游有机统一为目标,充分挖掘特色资源,发展业态多样的乡村产业,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促进村美民富人和。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调动村级组织、村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档升级,基层治理全面加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基〔2016〕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6〕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实施背景

凤卧镇位于平阳县的西北部,镇域面积37.5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总人口24770人。是我省著名革命老区,是中共浙江省“一大”旧址所在地、中共浙江临时省委成立地、红军挺进师坚持闽浙边三年游击战争的主基地、红军挺进师北上抗日誓师地,素有“浙江延安”之称。拥有独特而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AAA级景区等五张国家级金名片。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对红色旅游发展高度重视,红色旅游发展政策不断出台。根据2016年印发的《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更加突出红色旅游的理想信念教育功能、更加突出红色旅游的脱贫攻坚作用、更加突出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的《规划纲要》三大重点。平阳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凤卧镇打造红色研学特色小镇的方向,凤卧镇以“红色领航、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带动凤卧镇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实现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项目建设优势。一是区位优势该实施项目在平阳区位处于南雁荡山景区与赤岩山景区之间,是凤卧景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二是交通优势。凤卧镇区内有水凤线、占山线、防洪通道等交通主干道,距离水头镇、腾蛟镇、山门镇等周边乡镇仅有十分钟路程,交通十分便利,同时瑞平苍高速将于今年开工建设,瑞平苍高速出入口就设在凤卧镇。三是自然资源优势。凤卧镇素有“浙江延安”之称,红色资源丰富,包括中共浙江省一大会址及陈列馆、浙江临时省委成立地旧址、红军挺进师驻地旧址等。四是客源优势。凤卧作为省一大会址所在地,近年来每年来参观的游客人次达10万以上。五是配套资源。近年来,省市县非常重视红色资源开发,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提升省一大陈列馆、纪念馆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红都绿野”乡村振兴精品带途经凤卧镇五个村,对沿线的景观、景点进行了打造。

二、总体目标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政府帮扶政策为导向,以项目建设和环境改善为抓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要求,以凤林村省一大会址所在地为核心,精心打造红色旅游产业及景观景点,以凤卧溪沿线景观提升为主线,开发建设红旅休闲体验园、果蔬种植采摘园、沿溪游步道、滨水小公园及平凤古街改造提升、凤卧溪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主要道路沿线亮化(路灯)等为多节点的景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红色小镇建设。并将涉及的凤林村、平凤村、吴潭桥村、凤卧湾村、凤东村这五个村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使其发挥好红色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和机制优势,进一步加强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逐步建成集农旅融合、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美丽乡村试点示范村。

(一)凤林村红色古村落建设:1、郑海啸故居和郑明德纪念园提升(预计投入280万元)。2、房山、满洋两个自然村大约100间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预计投入200万元)。3.美丽庭院打造提升及风景墙打造,对凤林村沿溪沿线及重点地段进行美丽庭院建设(预计投入200万元)。计划总投入680万元。

(二)凤东、平凤、吴潭桥、凤卧湾、凤林等村主要道路沿线绿化及景观节点提升:重点对防洪通道沿线和水凤线刘英桥头到凤林主要道路沿线环境提升及景观节点打造,(总长度5.2公里),预计总投入700万元。

(三)平凤古街改造提升:对平凤古街(红军街)现有200多间房屋进行修缉、改造提升,引进各类业态,打造精品农家乐、文创工作室,发展多样的红色旅游产品,预计总投入200万元。

(四)凤东村柚子谷建设:1.开展凤东村柴林柚子园游步道及亮化、景观亭建设(预计投入200万元)2.进行柚子谷休闲农庄建设,四季采摘、(预计投入200万元)3.凤东溪流整治提升工程(预计投入200万元)4.道路白改黑提升项目(预计投入200万元)。计划总投入800万元。

(五)水凤线沿线亮化工程:依托美丽平阳山海联动项目,对水凤线沿线和凤卧溪河道岸边进行亮化提升。预计总投入800万元。

(六)凤卧溪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对凤卧镇辖区内约长4公里的凤卧溪进行综合整治及河道疏浚,特别是在红军小学前面的河道修建堤防、护岸、及堰坝3--5个,及刘英桥至凤林老桥段修建游步道。预计总投资5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实施项目(2021年1月~2021年6月)

优选试点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浙财基〔2020〕23号)、《平阳县关于要求申报2021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报告》(平财基〔2020〕405号),结合试点村实际情况,精心确定试点村具体建设项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2年7月)

1、实施试点项目。根据职责分工,对照任务和目标,精心组织策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2、强化制度管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项目定期通报等制度,严格按规划组织施工,落实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保证项目进度。

3、加强跟踪督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跟踪指导,做好试点工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分门别类,明确专人,倒排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五、项目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以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为建设原则,确保村民议事过程、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项目凡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林地、河道、溪流占用,电力、通讯、消防、供水等设施迁建等,须经相关部门同意,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一)项目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由试点村提出调整申请,经试点村所在镇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

(二)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属地镇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财务决算、审价等工作,并将验收情况作为办理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对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要请专业部门参与验收。试点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要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做好入账管理。

(三)建档管理:试点村在实施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时,要及时把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并上报属地镇存档,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

(四)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制度。项目建成后,县财政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将对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六、资金管理

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试点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不相符的支出,不得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一)账户设置:试点村在开展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时,应该在镇三资管理中心实行专账管理,实行专项明细核算,入账票据内容必须真实合规。

(二)资金拨付: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属地监管职能,对试点村工程项目的拨款申请进行审核。为保障工程进度,县财政局根据立项文件和施工合同预拨工程款至试点村所在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把关拨付;进度款按相关规定正常拨付至镇人民政府;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后,拨付工程剩余金额(扣除质保金)至镇人民政府;待质保期满后拨付质保金。

(三)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财政局和试点村所在镇要对立项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对加重村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及时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由县财政局统筹协调,试点村所在镇各司其职,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强化协调配合。试点村所在镇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镇村联合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二)严把项目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的项目监管职能,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重点对农田、道路等设施项目进行及时检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和监管,强化党政干部监管责任,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村、村委干部包组的“三包”责任制,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层层分解,量化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格局。

(三)强化绩效管理。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概算、预算的准确性及决算的真实性,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评价,最大程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投资效益。

附件:凤卧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杰  陈利少

副组长:林加成  毛传楚  陈  云  史潇洋  刘智欣

黄可会  李月菇  董加成  吴杨东  周德春

施昌鹏

成  员:陈顺汇  肖乐乐  徐彩进  陈祖益  郑文宏

杨  波  林型奎  叶包亮  侯爱丽  雷楠楠

鲍凌宵  胡宏参  白  蕾  林日传  陈蓓蓓

施正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型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人:白荣城  联系电话:13868336880)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