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平阳中学2021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的背景依据
1.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2月温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1〕9号),要求全市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将6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录取。
2.《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教〔2021〕215 号)中明确,我县目前唯一一所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平阳中学将按有关规定招收定向生,具体招收办法另行发文。
二、《平阳中学2021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框架
《平阳中学2021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招生对象、招生名额及分配办法、操作程序、录取办法和严肃工作纪律等五个部分。
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评价5B及以上,具有平阳县户籍(含符合条件享受本县户籍同等待遇)并只在我县初中起始年级学籍注册学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平阳中学招收定向生320名,依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符合定向资格人数及近三年学业后20%比率等因素分配。
三、《平阳中学2021年定向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操作程序,要求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既定统一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认定、公示工作;二是明确录取办法,详细规定了保底定向生和调配定向生的录取规则;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正透明,要求各学区要加强对所属初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做好复核工作。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平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林祖润 联系电话:5810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