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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1-11186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2021〕39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2021年平阳县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2021年平阳县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平阳县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打好提振消费组合拳,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2021年平阳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消费新业态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商贸设施建设和消费品质提升,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率先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全县经济水平稳步增长。

二、主要目标

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培育消费新业态和新时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贸零售创新转型,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推动特色餐饮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水平稳步增长。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50%,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5%,限额以上住宿业销售额增长15%,限额以上餐饮业销售额增长30%。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网络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700家,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个。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培育热点,壮大数字新消费。

1.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加大对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培育力度,争创市级以上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或样板街区(乡镇);培育建设网上菜场、网上商超、网上农贸市场等线上生活服务平台,推动电商直播、社群电商、新零售电商等模式推广;加快实施商贸消费场景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培育市级新零售示范企业1家,鼓励商家入驻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2.推进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建设。打响“山海画廊,千年平阳”旅游品牌,推进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深入“百县千碗”工程,制定出台平阳游客招徕政策,举办红色旅游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带动文旅消费增量市场,进一步提升平阳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培育评选3家左右文旅消费标杆街区(商场、景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店铺),打造一批文商旅消费特色街区、商圈、店铺、院落、园区和集聚区。(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商务局)

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消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新增1家以“嵌入式”“医养签约”为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实现多元化医养结合机构达到3家;开展“百年华诞,健康养老”试住养老院活动,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供需平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二)着力补短板,布局消费新基建。

4.推进城乡一体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乡融合的新型流通与消费网络,加快企业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现代商贸特色镇和示范村创建,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快速流通网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平阳邮政管理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5G建设“百千万”行动。加快推进5G基站、光纤网络、配套机房等建设,实现5G基站建设一次性规划、一平台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揽子审批,协调解决施工进场、资源共享等问题,争取新建5G基站30个,实现重点乡镇等区域5G网络优质覆盖。加快推进5G在产业升级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和创新应用,落实5G+工业创新应用指导办法,全年打造5G应用场景1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中国电信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平阳分公司、中国铁塔温州市分公司平阳办事处、平阳华数广东安网络有限公司、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6.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持续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进一步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方案,完善部门协同机制,优化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试点企业培育。充分发挥激励资金的导向性作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着力优供给,拓展消费新场景。

7.加快商业街区建设。加快《平阳县商贸流通业“十四五”规划》和《平阳县商业网点“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推进和指导全县商业街区时尚化、智慧化建设进程,深入推动鳌江银泰城商圈、水头财富广场商圈、万全新悦广场商圈、昆阳坡南历史文化街区、鳌江南麂基金岛客厅金融文化创意街区等建设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动月光经济提升。打造一批月光经济带,推出一批富有本地特色的夜间消费活动项目,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商业街(区)延时经营,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加大夜间消费打折让利力度,增强夜晚消费活力,带动夜间经济发展。推动商文旅融合,充分发挥平阳山水、人文资源优势,发展集购物、观光、美食为一体的商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为方向,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撑、统计评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坚持专业展要求,探索市场化机制,发掘新尚元素和市场趋势,以机械机电、时尚轻工等传统产业为核心,大力发展宠物用品、皮革皮件、按摩器具等专业性展会,提升展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10.推动时尚消费升级。放宽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大力发展共享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和“智能+”服务消费等新模式。加快推进时尚主体产业改造提升2.0版计划,向产业集群转型,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进国家级时尚智造产业集群向中高端发展。鼓励组建新兴产业联盟,扶持中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促进时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培育打造一批C2M超级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深入实施《关于继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的通知》(温发改服务〔2021〕20号),研究加大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的跟踪监测。持续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强对各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站(桩)建设的督查考核和资金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四)着力聚人气,做强消费新平台。

12.打响“乐享平阳”消费品牌。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月”“金秋购物节”等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各市场主体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举办线上线下融合的年货节、美食节、旅游节、文化节、音乐节等特色主题促销活动,丰富“云逛街”“云购物”消费体验,营造浓厚促销氛围,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举办系列体育赛事。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建设体育场所,激活闲置设施,组织体育培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特色群众体育活动,促进体育消费。积极举办一批有影响、经常性体育赛事,培养品牌赛事,扩大赛事消费。(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着力强监管优氛围,营造消费新环境。

14.强化商贸主体培育。加大贸易总部回归企业服务和项目招引工作;启动限上商贸业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0家;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剥离商贸业务,培育一批新的限上电商、商贸龙头企业入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用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16.实施放心消费创建。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70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家、放心工厂60家,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个。(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举措

(一)夯实消费基础。强化供需两端同向发力,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切实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坚持稳就业稳房价与促消费扩内需双管齐下,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让居民消费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专班机制。强化专班常态化运行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重点工作清单,推动项目化清单化闭环管理。加强督查考评,将促消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县消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加大财政保障。加大对促消费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消费高地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夜间经济建设、下乡惠农及促消费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