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半年度工作总结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着眼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理念,立足职能优势,深入完善法援标准化体系,加快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擦亮“应援优援”底色,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6月20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民事案件158件,刑事案件199件;受理法律帮助案件418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72件。

一、以点带面,立足“实”际促规范。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践行“最多跑一次”,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拓展服务延长线

中心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需求面,推行全域通办,推行经济承诺制,将申请人承诺作为经济困难的证明方式。深化最多跑一次,减少群众跑路次数。优化窗口便民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表达能力欠缺的特殊对象,实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不同途径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延伸服务节点到基层站所,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缩减路程,变最后一公里为服务零距离,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双同步,第一时间、近距离服务群众维权之路。截至目前,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司法所工作站代办申请17件。

(二)、建强智能信息网。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公共自助服务机,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群众法律援助“智能办”。对行动不便、身处异地等特殊人群,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网上办理”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网络,将指尖法援融入“中心+站点”体系,极大方便群众。利用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平台,打破时间限制,实现7X24小时无间隔服务,确保有需要的群众第一时间获得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最直接的法律援助咨询,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截至目前,中心受理通过线上申请案件164件。

(三)、架设职能服务器

规范窗口接待,全天候安排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满足群众专业性解答需求,对群众解答不满意咨询件,当场回访,解决群众不满意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截至目前,中心解答各类咨询972件。加强法援承办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4月10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30名签约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与培训。会议组织学习了《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等,针对案卷质量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交流。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为窗口配置口罩,酒精等抗疫物资,并积极参与抗疫相关事务。开辟涉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有关疫情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第一时间指派。

二、多元发力,增强“实”力促优化。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改变思维定势,换位思考察民情,从多角度传递服务温度,提升群众法律援助温情感。

(一)、精准援助抓重点

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强化《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宣传,让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相关内容,提高农民工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助力法律援助“明白跑”,确保农民工不空跑。开展送暖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组织律师送“法”进企业”,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服务,针对群体性欠薪案件,开展“商、援、调、诉”一条龙服务。积极参与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欠薪投诉集中接待活动,化解讨薪难题,破解讨薪障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农民工各类案件164件。

(二)、援助服务抓支点

完善认罪认罚工作,建立与检察院信息互通机制,推行认罪认罚可视码监管法律帮助案件,对律师提供认罪认罚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对值班律师所办认罪认罚从程序监管,要求律师5个工作日内将会见笔录、工作记录等文书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确保法律帮助质量。截至目前,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帮助案件418件。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做到当日流转,当日受理,确保受援人第一时间得到法律帮助。截至目前,中心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受理案件188件。

(三)、援助服务抓焦点

中心将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多方位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妇联工作站的作用,做到妇女维权案件繁简分流,因势利导。每周二安排专职法律人员为妇女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等亲情化法律服务,引导妇女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咨询206件,办理妇女维权案件54件。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促提升。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援助质量,对案件质量认真把关,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规范流程,提升办案效率

中心将案件从申请到归档各个环节统一纳入省法律援助业务平台,规范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到归档各个环节操作规范、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规范指引和操作方法。中心要求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指导目录》的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电子化归档。电子化归档务必做到主动及时、保质齐全,承办人员应在案件办结后30天内电子化归档。

(二)、质量导向,提升办案效果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中心今年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制度》,运用浙江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开展“一案一评”,全面了解援助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实行与其他县市区交叉互评,通报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通报承办人员,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指引,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办案质量。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新的《平阳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细则》,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差异化,根据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规范、难易程度以及评估结果、归档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截至目前,中心共通过交叉互评评估案件50件。

(三)、运行回听,提升服务水平

中心通过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派人参加旁听,了解律师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庭前准备、庭辨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共开展随机听庭7次,完成听庭评议7份。同时积极对受援人、法官(仲裁员)开展回访,了解受援人、法官(仲裁员)对律师的评价及案件的办理的满意程度,征求受援人、法官(仲裁员)对案件承办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当事人的意见或建议,法律援助机构要逐一调查、处理和反馈,确保让受援人在每一件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