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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施工单位“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深入贯彻 “浙江无欠薪”行动决策部署,强化“温州无欠薪”平安建设工作,抓紧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规范六项制度台账资料整理,根据《温州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抄告单》(〔2021〕第21期),指出我县部分项目“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结合“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显示及人社局、县住建局联合的“六项制度”台账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A12-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江西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银行代发制度和足额支付制度,经多次督促,目前仍未整改落实;

2、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西路两侧B-03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经多次通知其整改“六项制度”台账,均未提供及整改,对该项工作极不重视,态度繁衍;

3、平阳县鳌江镇滨江片G-04-05地块安置房项目(施工单位: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未在“工薪保障”系统发放农民工工资,经多次督促一直未整改落实。

4、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B64-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尚未建立“六项制度”台账。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对江西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给予全县通报,并上报市住建局分别实施江西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3分、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扣1分、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扣0.5分、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扣0.5分的信用惩戒处理。

望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防范欠薪问题。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