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浓厚氛围,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活动,发挥文艺表演团体在繁荣文化事业中的作用,发挥已建基础设施资源优势,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提高流动文化服务水平,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采购内容 计划分七个项目进行择优采购,主要项目内容如下: 1、综艺,演出场次11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75万元 2、京剧,演出场次6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55万元 3、越剧,演出场次10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55万元 4、和剧,演出场次6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55万 5、温州鼓词,演出场次6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50万元 6、木偶戏,演出场次16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25万元 7、单档布袋戏,演出场次20场,选择1家单位入围。单场最高限价0.10万元 二、服务标准 1文艺演出内容应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 2.每场演出不少于90分钟; 3演出内容应当是戏曲专场或综艺演出。戏曲剧(节)目不得少于15个,演出必须为整本大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3个节目,节目要求多样性,语言类节目至少1个,内容能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具有一定规模,综艺、戏曲类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温州鼓词、木偶戏、单档布袋戏演职员不少于10人。 5、供应商必须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无不良记录。 6、在送戏下乡演出时,承担单位在舞美和节目单上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图案; 7、承担单位承担送戏下乡演出运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综艺不包括灯光音响); 8、承担单位必须保证演出的质量,严格按照参加择优选购时采购人对演出节目、演出阵容、演出设备等要求规范演出。若根据实际需要更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9、送戏下乡的演出安全责任和消防责任由承担单位负责; 10、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演出地点,承担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演出计划安排具体时间,但须在演出前10天告知采购人,便于采购人及时协调。2021年 12 月 15日之前必须完成演出任务。若逾期未完成,将扣除所有演出款项; 11、承担单位每完成一场下乡演出任务,须在《平阳县“送戏下乡”演出情况反馈单》上加盖当地村委会公章、每场演出现场照片和3分钟演出视频,汇总后交甲方备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演出服务的经营范围;演出服务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证照;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4月 15日至 4月21日。报名时间在公告期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平阳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511室,电话:。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证照; 4、供应商公司简介; 5、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方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择优采购。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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