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月18日,县司法局委托县群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组织昆阳司法所、海西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的集中教育,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

现场,县委党校的法学教师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总则、肖像权、人格权、居住权、继承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同时,还重点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设置离婚冷静期与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制度相关规定,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和高度认同。

“通过集中学习,社区矫正人员提高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调动了他们遵纪守法、回归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帮助他们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不仅有赖于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执行,更需要每一名公民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