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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97号)要求,积极应对迎峰度夏(冬)期间供电缺口,增强电网应急调节能力,深化需求响应有效调节作用,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电网削峰填谷和新能源全消纳,确保电网运行稳定清洁,企业生产安全有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在平阳率先落地。现就深入开展平阳县电力需求响应,优化电力供应弹性平衡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思路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供应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有效发挥电力市场灵活机制,进一步推动源网荷储友好互动体系建设。探索需求响应价格补偿机制,创新有序用电新模式,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构建资源匹配精准、政策标准完善、业务支撑坚实、应用场景丰富、技术能力卓越的多元融合高弹性需求响应和负荷聚合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平阳特色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模式。 二、建设目标 三年内完成县域内工业用户需求侧响应建设全覆盖;新装工业用户送电前至少具备30%的用电负荷参与需求响应建设,送电后三个月内至少参与一次需求响应实战演练。2021年至2023年建设目标如下: 2021年完成20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分钟级需求响应建设工作;累计建成日前削峰11.5万千瓦、小时级削峰1.15万千瓦、分钟级削峰0.28万千瓦、秒级(分路负控)削峰2.77万千瓦、日前填谷1.14万千瓦的需求响应资源。 2022年完成5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需求侧响应建设工作;累计建成日前削峰13万千瓦、小时级削峰1.2万千瓦、小时级填谷0.5万千瓦、分钟级削峰0.35万千瓦、秒级(分路负控)削峰3.2万千瓦、日前填谷1.2万千瓦需求响应资源。 2023年完成所有工业用户需求侧响应建设工作;累计建成日前削峰15万千瓦、小时级削峰1.5万千瓦、小时级填谷0.8万千瓦、分钟级削峰0.5万千瓦、秒级(分路负控)削峰4万千瓦、日前填谷1.5万千瓦需求响应资源。 三、总体方案 建立“市场+行政”用户侧互动体系,构建电力需求响应激励补贴机制,推进“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供电秩序。 (一)用户申请条件 具备平阳县范围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的高压电力用户;相关负荷数据接入电力公司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且满足计量采集要求;响应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且应满足需求响应时段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和环保政策,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高;参与分钟级和秒级需求响应的用户需完成现场工程建设、联调和验收;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优先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二)响应分类 削峰需求响应分为日前响应、小时级响应、分钟级响应、秒级响应,具体邀约响应流程参照浙发改能源﹝2021﹞197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最新文件为准。 填谷需求响应邀约响应流程参照浙发改能源﹝2021﹞197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动,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最新文件为准。 (三)响应成效、补贴标准及补贴核发 需求响应成效、补贴标准及补贴核发参照浙发改能源﹝2021﹞197号文件执行,具体数据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数据为准。 四、工作重点 1.释放全类型需求响应资源。扩展需求响应主体,深入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居民生活等领域响应资源,在水泥、钢铁、铸造、造纸等分钟级(虚拟电厂)成熟行业,实现改造工程全覆盖。探索充电桩、冷酷冷链、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兴行业响应模式;积极试点通信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小微园区等多种负聚合模式,研究启动居民需求响应专项行动,深度唤醒用户侧响应资源。 2.探索精准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层级鲜明、区域清晰的需求响应资源管理机制,满足按电压等级、按区域响应资源灵活调用,有效缓解局部区域“卡脖子”问题。因地制宜实施用户侧响应能力改造,匹配电网运行特性,实现电网应急情况下负荷精准中断,避免直接拉停公用线路和主变造成大范围停电,保障用电模式与可中断能力同步增长。 3.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供给侧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强电力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衔接,不断提高多元化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全面推进消费侧节能提效,落实“能源双控”要求,不断加强能效管理,加快电能替代,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推动技术创新和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4.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启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电力需求响应集中示范工程,引领推动全县楼宇改造和数据接入。研究基于HPLC智能插座的低压用户秒级需求响应,在南麂岛全域试点应用,拓展低压供电公共机构、高层住宅等多种场景的低压用户需求响应,丰富需求响应内涵。 5.完善“亩均效益”评价应用。电力需求侧响应、清洁能源等工作成效纳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需求响应电量、新能源上网电量分别按照二十倍、一倍在“亩均效益”年度用电量中核减;未按照要求开展需求响应建设并完成响应指标的,规下工业企业当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直接列为D类。完善“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在有序用电领域的应用,D类企业列为有序用电限制类企业,激励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亩均效益”再提升。 6.编制需求侧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电力支撑、企业配合”的原则,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牵头编制平阳县需求侧响应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定期通报需求侧响应建设企业名单及实际响应负荷,确保需求侧响应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对不具备响应能力的开关设备由用电企业出资进行改造,并配合开展需求响应工作。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197号)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平阳县供电公司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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