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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平环〔2013〕153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现将《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10月16日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为了科学、有序、及时地做好防汛防台指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指挥部,局长任总指挥,分管防汛防台工作副局长任副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台风防御的全方位指挥工作。成立应急防御办公室,分管防汛防台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员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和部署本单位的防汛、防台等应急工作。重大汛情或特大汛情时(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台风紧急警报)组建应急抢险小组,分管防台工作,副局长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监察大队为主,负责落实应急抢险救灾任务。

二、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制定相应的可操作的预案,并监督各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贯彻执行。

3、协调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保证救灾物资的供应,安排人员值班待命,对事件处置作出具体部署。

4、组织指挥防汛防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5、指挥部署做好灾情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等工作。

6、保持与县气象台和县防汛防台指挥部联系,了解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和任务,并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调整具体的措施,反馈和上报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情况。

7、根据县防指要求,及时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做好相关的信息报道工作,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

三、防汛抗台具体措施及分工

(一)日常工作

1、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防抗台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防台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台风警报和汛情通告。由办公室牵头。

2.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防汛防台知识的宣传。利用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把防汛防台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个人,提高防范灾害能力。由办公室牵头。

3.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检查办公场所排水实施,对办公楼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畅通。要对办公楼内各项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由办公室牵头。

4.要加强对档案资料、电脑、电子数码设备的防护工作,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由办公室牵头。

(二)当接到重大台风警报和汛情预告时

1.及时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岗到位,进入临战状态,总指挥或副指挥要坐镇领导,并部署本系统防汛抗台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由应急防御办公室负责。

2.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根据部署行动起来,检查落实防汛抗台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全系统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由应急防御办公室负责。

3.各环保分局、监理所要立即检查辖区内排污企业,要求及时处理工业废水和转移危险固废,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由监察大队牵头,各基层站所(分局)负责落实。

4.及时通知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遮挡外围、临时构筑物等,停开运输车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由电镀园区指挥部负责。

5.组织应急抢险小组待命,对突发的应急事项落实抢险救灾任务。由应急防御办公室负责。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报告上级指挥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由应急防御办公室负责。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门报告灾情损失情况。由应急防御办公室负责。

2、各环保分局、监理所要及时检查辖区内排污企业受损情况,指导企业及时抢修受损的污染治理设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由监察大队牵头,各基层站所(分局)负责落实。

3.及时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受损的设施设备,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对灾后办公楼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尽快恢复正常办公秩序。由办公室牵头,各基层站所(分局)负责落实。

4.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的受灾情况,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由办公室负责。

5.抗灾救灾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预案修改意见,并为下次防汛抗台工作做好各项准备。由办公室负责。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