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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学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由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学(详见附件)。

各挂牌督学要按照“规范操作、主动服务、悉心指导、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每月对挂牌学校实施督导不少于1次,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提出有针对性的督导意见。每年根据督导工作重点或学校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提交督导报告或决策建议。

相关学校要认真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按规定提供材料,不得无故拒绝责任督学的随访督导。

附件: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情况一览表

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政教督办〔2021〕1号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