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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限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对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2-C-10-02地块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中,发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其监理职责,且在多次巡查中发现监理单位备案人员均不在岗,被我局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平住建发〔2021〕88号)并清出平阳建筑市场三个月(期限: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9月3日)。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在平阳县承接监理任务的所有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后于2021年7月20日向我局提出减免申请。我局于2021年7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公司的两个在建工程进行审查,最终得分为93分。根据《关于规范平阳县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及市场清出减免程序的通知(试行)》第三条之规定,现我局决定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期限予以减免45天(不良行为记录至2021年7月29日止)。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