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总水平,近日我局对全县12个在建项目开展了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由平阳县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的多个在建项目经现场检测后,其混凝土回弹强度均未达到设计要求。 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平阳县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工程主体质量责任和义务,全面加强在建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标准。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