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局党委决定: 王超静同志任平阳县渔船检验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平阳县渔船检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小颖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荣凡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应爱芳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陈瑞生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运输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林峰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应急安全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运输科科长、南麂港航便民及旅游服务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郑瑜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港口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科副科长职务; 翁宗镇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港口科副科长、平阳县57省道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长胜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农村公路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四好农村路”及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丰永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许道蒙同志任平阳县渔船检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林燕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预审科副科长职务; 陈美玲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应新闻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与安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林丹丹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林华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林元利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运输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周传武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科副科长职务; 罗佳音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庞淑和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七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柯洁琼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文晴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黄素娟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易锋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平阳县西部红色旅游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免去徐清浩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胡志森同志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免去周志伟同志平阳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兼政策处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翁明杰同志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职务。 王超静、张小颖、陈荣凡、应爱芳、陈瑞生、郑瑜、翁宗镇叶长胜、刘丰永、许道蒙、杨林燕、陈美玲、应新闻、林丹丹、林华、林元利、周传武、庞淑和、柯洁琼、黄文晴、黄素娟等21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