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焦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我县公交车站点规范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全县公交车在运营线路各站点都是经过充分现场实地勘查及线路走访,根据实际客流、路况等设置,为方便群众乘车出行便利,我局已督促公交公司每季度也都有根据最新路况及客流变化做出对站点及线路的更新优化方案。 2、县行政服务中心原设置为始发站,后延伸至城东公交站,飞鳌大道建设时未在门口留置港湾式停靠站,而是将公交站点设置在离行政服务中心约200米处,该站即“行政服务中心站”。后经过我局的牵头工作,由交警、城乡公交公司、城投集团等相关部门现场查勘,一致同意在县审批中心道路两边设立港湾式停靠站,此站点将由城投集团负责投资建设,以此来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出行问题。 3、公交站点作为公交配套设施是由道路建造单位设计建成或由各乡镇负责新增改造。公交站分港湾式、路缘式、招呼站式,形式多样。主要依据现有道路条件布局建设,公交公司对站点仅有停靠使用权及信息张贴公示权。为此我局将建议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造安全、时尚、特色的公交站,并已将站点维护、保洁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考核内容,并将联合公交公司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各乡镇整改。 最后,感谢你对平阳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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