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平阳县海西镇三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家主体要求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其养殖区域位于西湾社区外侧滩涂(详见附件),根据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对以上水域滩涂使用权限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3日)向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提出意见和相关证据。 联系电话: 0577-58129272;18367895506 附件:养殖区域基本情况(含位置图)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养殖区域基本情况(含位置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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