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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平民〔 2021〕 165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现将养老服务补贴资金505144.28元下拨给你们。此经费从“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列支。

请你们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

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0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165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