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平民〔 2021〕 165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现将养老服务补贴资金505144.28元下拨给你们。此经费从“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列支。
请你们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
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1年0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165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