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流动公示(2021年第04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68号)、《平阳县卫计系统人员流动借用管理办法》(平卫发〔2018〕1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局党委讨论决定的拟流动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第二天起算。任何个人或组织认为公示对象有问题需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书面署名或来访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7-58111385。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6日
附:公 示 对 象 名 单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原单位
拟调入单位
周月华
女
1973.09
1991.08
大学
平阳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