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及上级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平阳县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良东 

副组长:吴志、曾庆和、冯守聪、黄少清、吴海珍、张昌余、黄庆波、王平石

成 员:陈希俊、林宣叶、金帮明、陈张蓉、黄益键、邓招暖、李敢、陈岳程、林世民、张昌逊、朱继东、陈国霞、鲍爱光、苏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黄庆波,副主任为鲍爱光,成员为张泽南、兰小娟、运维公司常驻人员。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确定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方向、总体原则和安全工作方法;

(二)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和发展规划;

(三)确定各有关部门在信息系统安全工作中的职责,领导安全工作的实施;

(四)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并对重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决策;

(五)指导和检查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各项工作;

(六)建设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


中共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