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及上级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平阳县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良东 副组长:吴志、曾庆和、冯守聪、黄少清、吴海珍、张昌余、黄庆波、王平石 成 员:陈希俊、林宣叶、金帮明、陈张蓉、黄益键、邓招暖、李敢、陈岳程、林世民、张昌逊、朱继东、陈国霞、鲍爱光、苏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黄庆波,副主任为鲍爱光,成员为张泽南、兰小娟、运维公司常驻人员。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确定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方向、总体原则和安全工作方法; (二)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和发展规划; (三)确定各有关部门在信息系统安全工作中的职责,领导安全工作的实施; (四)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并对重要安全事件的处理进行决策; (五)指导和检查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各项工作; (六)建设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 中共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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