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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95/2022-11354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139708/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电话:0577-63735008,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信息公开文件上传,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中心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透明度。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27条,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公开办事指南3140项,新闻报道47条、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28条,短信平台提醒或反馈信息50万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配合县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24小时服务厅放置大屏幕触摸屏电脑,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并积极参加由县政府政务公开科组织的转办、答复咨询、受理等业务培训,有效的确保查阅人员好查、好问、好申请。2021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托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实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权威性政府文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

2022年,我中心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根据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做到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网站后台管理,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