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乡镇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08133/2022-11361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退役军人发〔2022〕1号
其他信息

关于发放2022年1月份抚恤优待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21月份抚恤优待补助经费合计4471521元,其中:优抚人员定期抚恤补助金4149757元,护理费81551元,门诊包干费231196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9017元。现通过平阳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上述补助经费发放到各对象市民卡账户,以上经费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专项支出。请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21月份优抚人员定期抚恤补助金、护理费、门诊包干经费汇总表

2.20221月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明细表

3.20221月份各乡镇支出汇总表

 平退役军人发〔2022〕1号附件(公开) .xlsx

 

 

 

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