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督检查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日常监督检查总体要求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各承办主体应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开展日常的实地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承办企业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承办资格。

二、日常监督检查成员组成

日常监督检查成员以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第三方监管机构为主,同时根据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由商务局牵头负责。

三、日常监督检查对象

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承办企业。

四、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上行体系、农村市场体系、公共服务体系、配套支撑体系、电商扶贫体系、产业集聚体系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一)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重点监督检查农村电商标杆性和示范性企业培育情况(培育数量、与电商平台对接情况、企业运营情况)。

2.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监督检查农产品供应链基地建设与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情况。

3.农村电商+新零售。重点监督检查“互联网+农产品上行+社区电商”新模式构建情况;网红直播基地建设运营情况;网红主播、社区团长培育孵化情况。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检查监督5个农产品电商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情况。

2.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重点检查监督平阳县网络流通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情况;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系统(溯源体系)建设运营情况。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重点监督检查相关合同、硬件设备、团队组建、企业入驻、服务台账、统筹功能、推动农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情况。

2.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重点监督检查已建站点清单、分布图、硬件设施、功能分区、配套制度、服务台账、整体运营、数据上报及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

(四)配套支撑体系建设

1.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监督检查县级物流储配送中心相关合同、设施设备、整合企业数量、路线规划、物流配送、物流补贴标准文件及落实情况;站点清单(是否与电商服务站点一致)、物流覆盖率、站点配送价格、历史配送记录等。

2.全冷链物流体系。重点监督检查冷链仓储中心相关合同、设施设备、服务台账等。

3.人才培育体系。重点监督检查培训方案、培训教材编制及公开情况、电商培训人次统计情况、训后服务记录(电话回访、培训群辅导、现场回访等)、培训学员创业就业转化情况(转化数量、转化佐证材料)、电商复合型人才(带头人)培育情况。

(五)电商扶贫体系建设

重点监督检查线下农产品资源对接会、系列线上营销活动开展情况;帮助本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销售特色产品情况。

(六)产业集聚体系建设

重点监督检查电商示范园区建设及运营情况,包括相关合同、硬件设备、入驻企业、服务台账等。

(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对照《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规定建设内容,通过现场查看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核查承办企业专项资金财务专账建立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形成的资产统计表等资料。主要查看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是否由专人保管、分类存档;查看资金使用情况的票据是否完整、齐全、是否专款专用。

五、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议,通过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讲评,对业务工作进行规范培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二)专栏公示、每月报送。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项目情况,不定期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示,并按月将有关数据报送至商务部信息管理报送系统、智慧乡村系统。

(三)开展调研指导及验收。通过平时调研指导及项目建设阶段性验收等方式,对承办企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其中项目建设阶段性验收由县商务局和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平时指导调研结合实际进行抽查。

六、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1个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进度检查:每月一次。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农产品上行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配套支撑体系、电商扶贫体系、产业集聚体系等建设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财政资金拨付前进行检查或第三方机构需要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可临时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

七、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我县既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我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在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情况。

八、日常监督结果应用

日常监督结果将作为我县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中日常监督检查评分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与后续资金和项目安排直接挂钩。对日常监督检查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县将通过发督办函和约谈项目负责人方式进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我县示范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