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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水头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水头镇)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电话:0577-63988365,邮编:3254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水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水头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政策性文件5条,机构信息5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5条,其他人事任免、财政管理等信息10条。另外,通过和谐新水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由镇综合办设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确保各个申请公开合理合规按期答复。2021年1月份至12月31日,水头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已全部办结;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常务副镇长牵头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分管,3名具体经办人员具体抓落实,由全镇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和落实相关领域的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进行回应,增进公众对我镇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平台建设 我镇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并通过和谐新水头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镇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同时,参考县政府政务公开科,将我镇办公室的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和各科室信息公开的配合情况列入考核范围,并在年终开展考评,并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考核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加强,因本单位部分信息涉密,一些栏目和信息无法进行公开,且我镇各科室、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还存在应付了事的心态,公开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二是政务公开网站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部分群众对该网站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大部分基层群众还不了解有关公开信息的查询途径;三是负责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的频率还不够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中未有收费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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