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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闹村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闹村乡人民政府(0577-581125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闹村乡按照中央、省、市及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闹村乡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本年度,闹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公开信息共计43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3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通知公告6条,人事信息2条,政府预决算1条,重点项目3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闹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闹村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闹村乡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做好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积极利用电子荧屏、信息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闹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稿件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 (六)社会评议、责任结果追究情况。2021年,闹村乡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闹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还重视不够,主动配合将相关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意识不够强,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闹村乡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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