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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建设,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和《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政办〔2010〕33号)精神,请各单位根据各自人才发展规划,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本单位人才需求状况,上报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的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各用人单位在岗位条件设置时应根据岗位性质,按照科学合理的要求设置,既要满足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到社会考生的利益,做到合理规范。根据上级要求,要加大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力度,请各单位根据要求予以落实。除个别专业特殊的岗位外,基本条件设置按以下要求规范: 1、招聘批次:共有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双一流”人才和统一公开招聘三个批次。其中,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面向副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引进“双一流”人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不作特别限制。 2、年龄条件:一般要求为3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职称、工作经历、学历层次要求较高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博士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学历条件:划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硕研及以上三个层次; 4、专业条件:凡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设置。 各单位填写申报表时,应认真、准确、逐项填写,写明招聘对象的专业、学历等要求,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于3月18日下班前送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大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826586197@qq.com。联系电话:0577-58123528。 附件: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xls 4.《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xls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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