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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G11-2地块和昆阳镇城东B-66-1B地块等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目前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各在建工地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负责疫情防控的牵头协调,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经查,发现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G11-2地块、昆阳镇城东B-66-1B地块、昆阳镇城东KYCD-03地块A09地块、昆阳镇城东新区B-13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台账落实不到位。

经研究决定,责令以上四个在建工程立即停止施工,对舜元建设(集团)、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启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希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严格信息报告,落实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