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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大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全过程了解和掌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月对平阳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我局于2021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联合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项目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人员及机械持证情况和设备档案资料等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二、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本次共检查119个在建项目,共查找各类隐患1309条,其中严重隐患130条,较大隐患310条,一般隐患869条,其中一般隐患占比67%,较大隐患占比23%,严重隐患占比10%。共出具902份报告,涉及237台塔吊、231台施工电梯、261台物料提升机、173台吊篮,并出具了119份整改单。停用塔吊7台、施工电梯5台、物料提升机15台、吊篮21台。

其中:1.塔式起重机共检查237台,查找隐患343条。主要问题有:塔机司机室电笛失效,未设置障碍灯,断错相短接,起升高度限位、幅度限位器及回转限位等安全装置失效,标准节螺栓松动,司机室内未配备灭火器,司机室视线遮挡,操纵手柄零位保护按钮失效等。

2.施工电梯共检查231台,查找隐患114条。主要问题:升降机的天窗限位失效,吊笼门机械锁钩失效,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地面围栏封闭不严,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及标准节腹杆断裂等。

3.物料提升机共检查261台,主要问题:操作室设置不规范,刹车片磨损严重,拉结点设置不规范,双向出料等问题。

4.吊篮共检查173台,主要问题:悬挂支架高度偏高,电机未及时保养,悬吊平台构件受损,使用时未佩戴安全带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此次检查,大部分设备单位都能按照我县“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管理规定,对施工项目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严格管理,做好备案、使用登记和定期维保,但也存在部分企业未能尽到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职责,设备管理未设专职岗位,设备日常管理流于形式,日常维保走过场,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其中设备隐患较大、较多的有云斯创科技(温州)有限公司年产55万平方米商业道具,1000套全屋定制家居建设工程、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B64-1地块(原童桥花苑A区块)、鳌江东方世贸彩虹湾项目、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0b地块B23地块、浙江名博机械有限公司厂区扩建工程-车间之项目、平阳县麻步镇江北片M-02-1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东路南侧C15-1地块(东方世贸中心)、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B3-1-01地块、平阳西湾围涂区块B09、B10合并地块项目工程、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16地块建设工程等项目。

经研究决定,对管理不到位的平阳鑫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平阳恒辉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温州程豪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顺伟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浙江华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五家设备租赁和维保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永嘉县泰安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温州盛立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温州联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予以清出平阳建筑市场6个月(2021年12月20日—2022年6月19日)。

希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树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安全意识,保障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确保建筑工程平安施工。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