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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90/2022-12961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闹村乡
生成日期 2022-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闹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闹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闹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闹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闹村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行维护单位

落实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制订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定期养护、定期检测、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乡政府农办报告运行维护情况。主要工作包括:

1.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制度,台账内容包括:

①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记录(含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等、废弃物处置记录);

②重大故障、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记录;

③终端养护维修记录;

④水质自行检测记录;

⑤电费发票。

2.为建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每月需向乡政府上报运行维护情况。运行维护报告内容如下:

①运行维护报表(含处理水量、耗电量、巡查记录、设备完好率、设备养护记录等);

②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漏损及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情况;

③处理系统出水水量、水质出现异常等情况;

④设施设备大中修等情况;

⑤可能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等情况。

3.农村生活处理设施因突发故障、临时断电等造成设施意外停运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及时向镇农办报告情况说明,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二)村级组织

配合、监督运行维护单位开展设施运行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督促新建房屋污水接入。

三、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运行维护管理内容

1.运行维护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站点日常巡查30吨及30吨以上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30吨以下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  

2.对污水管网、接户井、化粪池、护栏、格栅、厌氧池、植被等进行修剪清淤清掏维护,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3.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4.对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排查检修;

5.对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乡农办报告。

(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1.管道:完好通畅,无渗漏、违章占压、私自接管;

2.水泵与配电设施:水泵运行良好、无明显漏水;配电设施无缺损、漏电、跳闸、读数异常;

3.出水井:完好无渗漏、堵塞、结构破损、违章占压;

4.处理系统主体设施:结构完好,无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无明显堵塞,进水及过滤顺畅,无漫溢;无占绿、毁绿、表面堆肥、种植有损处理效果作物;无违章搭建、占压、结构及布水管道破损;

5.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运行维护单位针对日处理量10吨以下,每季度检测不少于1次;日处理量10-29吨,每两月检测不少于1次;日处理量30吨及以上,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

四、监督考核

乡农办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如因运行维护单位巡查不到位、问题上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信访投诉,每发现一次扣考核分2分,严重的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闹村乡党政综合办                     202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