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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2-129746 主题分类 体育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1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平阳走好共富路、续写创新史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创成体育现代化县,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以数字化为引领,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体有所健”,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地图”、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等应用场景,实现与“浙里办”“浙政钉”数据联通,提供全县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导航、预约、支付、体育赛事活动查询报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实施百姓健身房惠民行动,持续推进智慧百姓健身房建设。到2025年,全县百姓健身房达到42个以上,其中智慧百姓健身房达到1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体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均等化进程,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21〕340号)等政策文件。以问题为导向,修改完善《平阳县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加强体育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体育设施普惠行动,根据平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为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提供规划保障。建成平阳县体育场、南拳文化园等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充分合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新建一批群众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完成“一场两馆”标准配置,新增体育场1个、体育公园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个、登山健身步道50公里、篮球场15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9块以上。积极参与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运动和健身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运营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应用,落实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放尽开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浙体群〔2022〕213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服务行动,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巡回讲师团,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文化礼堂、企业、学校、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提升国民体质监测能力,完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健身咨询、运动康复指导等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实化规范化行动,完善体育社团激励和退出机制,推动体育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在全民健身中充分发挥社团力量,强化社团社会担当。建设县级体育社团党建实体化,提升体育社团党建水平。到2025年,乡镇“1+8”组织模式(1个体育联合会和8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在乡镇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全县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66个,注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达到65%以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竞赛活动,丰富假日体育活动,不断完善市民业余联赛组织架构,形成以县、镇(乡)两级综合性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学生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为基础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体系。深入开展系列日常健身活动。大力推广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健美健身、瑜伽、钓鱼、轮滑、跆拳道、体育舞蹈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象棋、太极、健身气功、围棋等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结合乡镇特色打造品牌赛事。实施“一镇(乡)一品”发展战略,推动各乡镇持续打造形式创新、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比赛活动,如少数民族运动会、重走红军路。进一步探索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办赛模式。充分发挥“互助网+体育”的效能,如百姓健身房网络对抗赛等,积极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方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实施融合发展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象棋、武术进校园,把有群众基础的平阳县特色非奥运动项目列入县中小学生体育节。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体系”“基础训练体系”和“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加快新型体校改革步伐,建立体育和教育联合督导机制,完善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在有效周期内的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规范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支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深化体医融合,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在医疗机构建立体医融合服务站不少于1家。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急救知识交叉培训,建设体医复合型专业队伍。支持健身运动实时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发展运动休闲业。依托利用南雁、南麂、西湾、塘河等优质的山水资源,培育山海特色运动休闲集聚区,开发古道健身走、溯溪漂流、山地自行车、汽车露营、滑翔伞、海钓等项目。争取成功创建1—2条运动休闲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农业休闲、赛事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打造体育文化品牌行动,持续打造“全国象棋之乡”“全国武术之乡”等平阳体育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平阳辨识度的体育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开展体育老照片的挖掘和整理,鼓励支持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健康达人等群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的良好局面,彰显平阳体育的人文之美、和谐之美。进一步加强体育对外交流,推进体育国际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乡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实施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形成评估报告。每年要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报平阳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实施抽查核评,评估结果与乡镇年终考核挂钩,于2025年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