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多个乡镇发布了高温预警,据气象预测,此次高温天气过程还将持续,部分地区还可能发生阶段性高温热浪。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和劳动风险防范十分紧迫,现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为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方式。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指导平台企业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时间等措施保障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对确因高温天气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时到岗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远程(居家)办公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与工作方式。用人单位因受高温天气影响合理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配合并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三、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要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落实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与劳动者协商合理调整其工作任务。 望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0577-59885131。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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