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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入学政策助推县域城镇人口集聚的实施意见


各学区,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人口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加快县域城镇人口集聚,全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事关县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优化入学政策,在助推县域城镇人口集聚、增加人口数量、提升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结构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助推平阳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百万人口城市”的发展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教育规划布局,解决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1.不断优化城镇教育布局规划。在各方论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县域教育布局规划,突出昆阳、鳌江、水头、萧江、万全等城镇人口集聚后的教育布局,同时完善滨海新区的教育整体布局。结合随迁子女新增入学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规划。

2.不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公办学校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加快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推进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头幼儿园、平阳县鳌江镇藕莲幼儿园、平阳县鳌江镇站前幼儿园,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幼儿园新城园区、平阳县昆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富余资源开设2-3岁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暑期托班和放学后托管,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在特殊时段无人照护的后顾之忧。加快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头学校、平阳县新湖学校、平阳县海西镇中心学校、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小学新城校区、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府前校区及平阳县新城中学的建设,增加优质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

3.建立常住适龄人口数量预测机制。根据常住人口的数量变化和学校承载能力,对学位资源相对紧张的城镇,加快配套学校建设,做到规划先行,有序建设,确保新迁入人口子女可以及时享受到优质教育。

二、调整优化入学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

4.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引导、支持优质民办园转型普惠性民办园,有效解决随迁子女入园入托难题。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完善“两纳入”(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学校接受随迁子女就读所需相关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全部可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5.进一步健全人口落户配套入学政策及增加新居民高积分子女入学指标。随迁子女在我县落户后,立即享受本县儿童少年入学同等待遇。县外户籍其父母在居住地拥有住宅产权(合同备案)且办理居住证的,享受与本县户籍拥有住宅产权(合同备案)同等待遇。另外,全面落实《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继续增加积分制管理下新居民子女就读优质公办学校指标,实施新居民高积分者子女进入优质学校享受教育的政策,县域内所有优质幼儿园及义务段学校均按指标要求予以接纳与落实。

三、加大人才照顾力度,解决人才子女学有优育问题

6.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入学。对于符合人才子女入学资格条件的,按照平阳县相关人才政策予以充分保障。经认定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企业人才,参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分类分批安排入学。妥善落实企业人才优待政策。企业其他人才子女入学参照《温州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措施25条》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分层次妥善落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安置。

7.尝试建立技工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逐步提高镇区中心学校技工人才子女专项入学指标。继续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十强企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技工人才随迁子女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落实机制。不断增加对企业技工人才随迁子女优质教育的供给,企业急需的高级技工及以上人才子女享受引进大专以上人才子女待遇,确保企业技工人才随迁子女享受优质教育。

四、健全教育保障机制,解决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问题

8.完善入学制度条件。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入学门槛。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进一步优化积分量化入学细则。按照高积分、高待遇原则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名额到市二级及以上办学水平公办学校就读。对具有固定住所(买房或租房达一定期限)、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探索建立统一纳入学区安排机制,推进户籍儿童与随迁子女融合教育。按居住证和学籍享有在本地就读高中的升学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逐步推进普高定向分配招生改革,所有优质普通高中均以一定比例参与定向招生,并逐年提高分配比例。 

9.建立“长幼随学”机制。建立“二孩”长幼随学、同校就读政策,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二孩”相对优先入学措施,可直接利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产权等隔代条件入学,也可直接申请在施教区教共体(集团化)各校区入学,并可适当突破班额的限制,减轻家长接送子女入学的负担。建立“三孩”优先照顾入学政策,根据家长实际居住情况实行无障碍安排,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人口增长。

10.推进学生寒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1〕115 号)精神开展寒暑期托管班,定向为技术工人子女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班或设定名额,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11.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推进紧密融合型为主的教共体建设,不断调整优化教共体组合,实行“一校(园)两(多)区”,给予学校充分的教共体内资源自主调配权限,实行一体化考核,提高管理及资源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全县学生提供更加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资源。

12.改革完善教育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优化教育生态,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促进外来人口的教育融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办法,注重办学基础条件与日常办学行为等监测,侧重关注学校、教师的过程努力程度,淡化教学业绩结果考核,以减缓教师过度焦虑,阻断教师焦虑向学生家长传导路径。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机制,侧重学生品行、学习方法与态度等过程努力程度测评,淡化以学业成绩为主要指标的结果性评价。

本实施意见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平阳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