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教育系统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平阳县教育系统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办安〔2022〕51号关于印发《平阳县教育系统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