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可通过“浙里办(浙里救)APP”前端信息录入完成申请。如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