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相关问答


一、什么是平阳县政府质量奖?

 

平阳县政府质量奖是平阳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予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程质量、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和组织。

 

二、此次修订后,每年获奖企业有几家?

 

评选产生的平阳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总数由原来的不超过3家增加至不超过5家,同时,对进入现场评审而未获得质量奖的企业(组织)授予县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总数不超过5家。

 

三、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管理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平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由企业(组织)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管理办法》总则第(五)条规定: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为依据。

 

四、平阳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流程?

 

每年6月-7月由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发出质量奖申报通知,凡符合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平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办。

 

五、获得政府质量奖是否有奖励?

 

获奖的企业(组织)将由县政府发文表彰通报,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创新奖获奖企业(组织)每家分别各奖励20万元、10万元。提名奖由评审办发文表彰。奖励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