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现将《2022年平阳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平阳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打造‘浙有善育’、‘温馨善育’名片”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进一步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根据2022年最新省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县民生实事任务数为:“全县新增4个乡镇建有托育机构,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2家,新增托位680个,新增普惠托育400个,‘可视化’托育机构4家”。为高质量完成该项目,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完善“5+X”多元办托模式、“1+1+X”专业指导体系等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具体目标如下: 全县新增4个乡镇建有托育机构。 全县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2家,新增托位680个,其中普惠托位400个。 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个以上。 推动托育机构监控视频接入“安心托”信息平台,打造4家“可视化”托育机构。 建设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实训基地,专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未来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建立“5+X”多元托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家庭照护、幼儿园办托、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重点发展普惠服务。积极实施国家发改委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国家普惠性专项行动项目。整合资源政府主导加快公办托育服务资源布局,鼓励幼儿园延伸办托增加托位供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加快建设社区(村)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鼓励家庭托育点发展,提供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推进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 (二)加强托育服务专业阵地建设。建设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承担辖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婴幼儿家庭及志愿者培训、托育机构业务指导等任务。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模式,一体化提供婴幼儿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庭访视等服务。鼓励儿童友好型医院、基层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设立婴幼儿照护咨询门诊,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规划中全面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组织“养育照护小组”,深化“医育结合”,加快建立“1+1+X”托育服务专业指导体系。 (三)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落实紧缺职业(工种)职业培训补贴。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完善组织功能建设,择优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践基地,规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促进托育服务质量规范化、同质化。组建婴幼儿照护人才专家库,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及业务指导。 (四)迭代“安心托”智慧托育。大力推动托育机构监控端接入“安心托”信息平台,实现婴幼儿在托生活“可视化”,提质婴育数字监管服务。优化“安心托”平台育儿宣教端口,为婴幼儿家庭智能化推送科学育儿知识。上线托育专业人员“在线学习”模块,支持卫生健康单位、托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共享优质公益课程,实现“线上理论学习+线下实操技能”相结合。建立婴幼儿资源及健康数据多跨应用,为托育、儿童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供科学数据决策。 (五)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典型带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要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部署阶段(2022年3月30日前)。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辖区相关机构及服务能力的基本情况、建设基础和发展空间,基本确定年度预建设单位,并制订辖区建设计划(应明确建设数量、建设内容、时序安排、财政经费等)。 (二)分类推进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的要求,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化建设。按照国家《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立足实际运营需求提升功能适用性,以社区统筹办、企事业单位办、社会力量办、托幼一体化等多种建设模式,打造一批规范化运营、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机构。各建设单位项目进度原则上到6月底建设完成率应达50%以上;到8月底建设完成率应达80%以上;力争9月中旬全面完成建设任务,9月底启动县级民生实事项目评估工作。 (三)评估巩固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各建设单位对照建设和评估标准进行梳理,建设过程注意收集过程性资料和相关票据,10月份全面迎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预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鼓励打造优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参与示范性建设。同时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经费 按照市县民生实事项目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137号文件,重点对新增机构建设22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践基地1家、社区驿站5家以及新增“安心托”可视互动4家,根据县现行财政体制补助标准,予以落实经费保障,并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推进工作给予适当奖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婴幼儿照护民生实事工作重要意义,将项目实施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考核。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县项目实施、人员培训、示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政府主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生实事推进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结合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参与部门职责,有序推进项目工作。 (三)确保项目质量。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对托育照护机构实施规范管理,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跟踪和定期人员考核,重点做好托育照护机构规范管理和服务内涵培育。要注重辖区内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要督促按照项目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严把项目质量。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参照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执行。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健全考核机制,利用“浙有善育”和“温馨善育”智慧托育平台,加强进度监测、定期督导评估,认真做好数据质控,积极推进指标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更新平台信息,确保高质量完成指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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