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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84/2022-13066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生成日期 2022-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供委〔2022〕39号
其他信息

平阳县供销社关于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省市供销社关于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强化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全面从严治社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平阳县供销社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从严治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最根本的保证。全系统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在政治上严起来、纪律上严起来、制度上严起来、管理上严起来、作风上严起来,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供销合作社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具体措施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1.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在中纪委全会上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2.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县社机关“政治机关”意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中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大力推进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激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功能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县社对基层社、社属企业落实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增强制度执行效能。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主体责任,县社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重要领导责任。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社的要求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

2. 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铁规矩硬杠杠,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只表态不落实的突出问题,推动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3.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科室和单位,梳理排查权力行使环节的廉洁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形成有效监督治理体系。强化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对从严治社不作为、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优化供销治理机制

1. 落实“三会”制度。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常态化机制,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督导机制,建立健全章程逐级备案制度。完善理事会会议集体决策机制,确保理事会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定地位,有效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权。做实常务理事会制度,制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变动的,应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议履行相关程序。

2. 加强机关建设。建立健全符合联合社机关运作要求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制定供销合作社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序衔接、和谐统一。严格落实精简文件简报制度, 推行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无纸化。落实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制度,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3. 规范行业指导。要完善县社对成员社、社属单位的考核管理,把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督导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加强品牌培育管理, 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防止打着供销合作社旗号招摇撞骗,坚决制止滥用、冒用标识和品牌等损害供销合作社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

1. 切实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县社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严格限制社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涉足与主营不相关的期货、证券、房地产等业务。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必须保持控股地位,拥有实际控制权。建立和推行清单式监管,明确县社管理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明确对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避免工作交叉和监管空白。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管理层持股必须报县社批准。优化社有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确需设立三级以上企业的,应当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扎实提高社有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2. 完善社有企业治理机制。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有关规定,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收支、投资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出资企业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廉政风险。

3. 规范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切实解决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追求账面数字利润、只投不管、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清理整顿虚假投资、挂靠经营等不规范行为。严格控制社有企业为参股企业提供借款,确需借款不得超过半年,并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不得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借款、担保,不得假借经营活动名义或通过贸易、代理业务及预付款等形式提供借款或对外拆借资金。

4. 加强事业单位和社团管理。事业单位和社团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益属性,加强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清理注销已停业、无实质经营业务、无存在价值的企业,整合重组存在问题的全资或控股企业,退出对不良参股企业的投资。行业协会要从严控制设立分支机构, 原则上不得办企业,不得代持企业股权,不得为从事高风险业务单位的行为宣传背书。

(五)强化资产监管

1. 完善社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明确社有资产收益的支出范围、决策程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细化资金出借、资产出租、对外转让资产等纳入县社“三重一大” 事项的金额标准。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修订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借款担保、风险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资产管理制度。

2. 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业性作用,切实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建立社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彻底掌握社有资产动态底数,加强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定期检查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针对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不定期专项抽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对外转让或向供销合作社非全资企业转让社有资产应当进行资产评估,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鼓励社有资产转让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3. 加大社有资产流失追责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侵吞社有资产等行为, 严肃查办社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社有资产较大或重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当后果的,严格按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坚持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

2.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县社机关干部职工到企业兼职或挂职,确需兼职或挂职的,要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审批,不得在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3.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实施“干部素能提升工程”,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加强党性教育,强化专业能力培养,系统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等方面培训。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崇法治、 依法治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

4. 严格干部考核。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县社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每年要逐级“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勤勉做事干部的关心爱护,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将考核与奖惩有效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七)凝聚各类监督合力

1. 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监事会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提高监事会人员素质,支持监事会依照章程全面履职。完善监事会指导机制、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2. 发挥好审计风险防范作用。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供销合作社中心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以防控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监督,对社有资产流失、决策失误等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风险领域和重要社有企业实施重点审计,确保每年至少一次。深化领导干部(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坚持“有离必审”,探索任中审计。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

3. 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执纪。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对县社机关科室,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和服务直属单位及基层社的情况。对所属社有企业,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为农服务宗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对主管社团,重点监督检查服务行业和会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情况。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社党委、理事会统筹推进全系统全面从严治社工作,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社重大问题,凝聚起全面从严治社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抓紧有序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社加强全面从严治社的决策部署上来,上下一条心、系统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确保全面从严治社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落实到为农服务实践中。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社对全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社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面从严治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业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