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服务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户籍服务管理水平,市局制定了《户籍服务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日

户籍服务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户籍窗口服务便民化,确保“一次办好”服务措施落地生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托户籍服务管理“互联网+”和“全城通办”创新模式,简化办事手续,优化环节流程,完善便民政策,特制定以下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电子材料替代复印件。群众到户籍窗口办理户籍业务,原需由群众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户籍窗口工作人员能通过大数据管理部门数据共享查询调用的,或是通过证件读取、高拍扫描等方式留存电子材料的,可以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复印件,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二、居民身份证自助挂失申报。通过“温警在线”警务平台身份证自助挂失申报功能,群众丢失身份证可自行登录警务平台,个人注册应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自助申报身份证挂失业务。

三、居民身份证网上申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过加载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群众,自相片和指纹信息采集之日起2年内再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通过手机下载“温警在线”微信小程序,个人注册实现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网上自助申办。

四、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依托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工作模式,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即办。本省籍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急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所在派出所现场受理、当场制作、立等可取。

五、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针对本省籍中考、高考以及其他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等急需用证的特殊群体,开辟居民身份证制发“绿色通道”,公安机关优先受理、优先签发、优先制证、优先发放,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六、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七、设立人才集体户。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可申报设立单位人才集体户,用于挂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的户口。

八、开通 “出生一件事”联办。从群众需求出发,在“出生一件事”联办过程中,将新生儿户口申报前移至助产机构,新生儿家属利用在助产机构陪伴产妇的时间,不需“跑路”即可“床边”拿证,实现 “出生一件事”“一次都不跑”。

九、开通“身后一件事”联办。在 “身后一件事”跨部门联办服务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联办落实户口注销证明出具工作,群众可通过政务网或政府行政审批窗口一窗受理,实现“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十、开通户籍档案查询服务。依托“温警在线”等警务平台,开通“户籍档案查询直通车”便民服务,简化跨部门和群众个人档案查询办事环节,实现档案查询联网流转,全城通受通办,方便部门间和群众就近申请档案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