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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3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酒精度、镉(以 Cd 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温州宋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浙南米烧(玉苍山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道聪排档销售的1批次虾蛄镉(以 Cd 计)项目不合格。 3. 平阳县军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玉米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 2022年1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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