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县助联体建设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平民〔 2022〕1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在全省范围实施救助服务联合体创建行动。目前,平阳县助联体已经建设完成。依据合同和建设需要,现将款项拨付给你们,分别为平阳县众心电子商务商行57000元、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瓯南分公司8000元、平阳县创艺广告有限公司15079元、苏志允2250元、黄寒静790元。

此经费共计83119元,在“县助联体建设及提升”专项中列支(浙财社【2022】15号),列功能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部门经济科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22年县助联体建设经费(第二期)拨付明细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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