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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昆阳镇福利中心改造提升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平民〔 2022〕167号

昆阳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0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2]55号)、《平阳县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平民[2019]225号)文件精神,下达昆阳镇福利中心改造提升建设补助125万元。

此经费在“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列支125万(其中浙财社[2021]108号50万和浙财社[2022]55号75万),款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