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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2-130828 主题分类 土地,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1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2〕115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温政办〔2021〕66号),结合《温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平阳县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有机更新 加快产业发展能级提升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我县全域治理理念,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根据“产业集聚、低效整合、存量更新、生态集约、配套完善、管理先进”的建设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产业特点,坚持连片改造和局部提升结合、整体推进与试点探索结合,集中力量、资源、政策,破解工业用地低效闲置、工业发展空间制约等问题,全面推进我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

聚焦低效工业用地,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2022年底前全面开展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工作,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000亩(其中拆除重建面积450亩、再供地面积350亩、开工建设面积45万平方米),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500亩,其中拆除重建面积1500亩、实现再供地1000亩,新增产业空间150万平方米,老旧工业区更新后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0家以上,亩均税收8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基本出清,新增制造业投资50亿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统筹和主导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科学编制全县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有序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

(二)灵活多样、拆改利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探索多元化改造路径,实施供地和供空间相结合的保障方案。政府、国有企业要适度让利给村级集体和涉拆(改)企业,共同推进旧村改造和旧工业区改造“双联动”。

(三)有序推进、应改尽改。

全面梳理工业用地底数,制定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总体方案,启动老旧工业区改造试点。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要求,三年内实现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全覆盖。

三、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但存在违章、消防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以及利用效率低、产出效益差和现状有提升空间的工业用地。重点是规划功能为工业且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第一批17个老旧工业区(具体清单见附件1)。

四、改造模式

采取政府征收改造、第三方参与改造、村级集体改造、企业联合改造、企业自主改造、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等6种模式,科学合力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和全域低效整治,实现空间优化、土地扩容、企业提质、产业集群。

(一)政府征收改造。

由属地政府通过货币补偿、功能置换等方式,取得连片区块土地使用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拆除重建,用于招引重大制造业项目或开发建设产业园。项目开发必须遵循重构区块布局、做优二次开发和合理实施安置的要求。

(二)第三方参与改造。

引导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园区运营商参与老旧工业区改造,通过统收统租、产权收购、兼并重组、合作开发等方式,取得连片区块开发主导权,实行统一规划、连片改造、整体运营。

(三)村级集体改造。

在各乡镇(开发区)主导下,对老旧村二产留地项目,通过新建连片拆除重建或拆改结合等方式,建成主导产业定位明晰的产业园。鼓励老旧村连片拆除“退一进二”,强化鼓励引入第三方园区运营商,通过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提高产业策划、规划设计、招商运营水平。

(四)企业联合改造。

鼓励相邻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实施联合改造,统一规划设计,充分利用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通过局部收储再供地或产权集中后再定量不定位分割(按原产权比例分割到原产权人名下)等方式,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和空间布局优化。

(五)企业自主改造。

鼓励企业通过拆除重建、改扩建、加层改造等措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以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放宽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扩大企业生产及配套空间。

(六)整体提升改造。

对连片区块难以短期内进行拆改重建的,加大环境整治和基础配套建设,注重与城市环境的协调,重点推进外立面、道路、绿化、配套等全方位改造,完善交通工具、供排水和燃气管网、市政养护等基础设施,强化环保、安全、卫生治理,尤其要强化固定消防设施改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智慧消防应用等建设工作,实现整体提升,鼓励通过“零地技改”“腾笼换鸟”,提升企业产出效益水平、提质增效。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

各地要组织开展老旧工业区和低效工业用地底数排查,全面掌握老旧工业区数量、范围,以及低效工业用地、闲置用地(厂房)、落后产能等具体情况,分类划定整治提升区域,建立老旧工业区底数清单和低效工业用地底数清单。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要持续推进8个工业重镇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园区建设,各地要在底数排摸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经所在地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报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同时,各地要深入推进全域低效整治工作,对低效工业用地,采取分类处置方法,有效盘活低效闲置用地。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

在第一批试点探索基础上,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操作办法和配套政策,并召开全县现场推进会,全面深化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同时,再启动第二批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试点,争取再打造一批“小而美、特而强、活而新”的现代工业集聚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巩固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成果,根据各地改造提升实际成效,及时总结工作做法和经验,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构建系统平台。启动全域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以及历年工业用地(用海)审批等情况,全面掌握工业用地实际利用及产出效益等信息,构建全县统一的工业用地和老旧工业区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带*号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完善规划,突出连片改造。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围绕产业集群培育,以“工改工”连片改造提升为重点,鼓励现状零散的老旧工业区合理整合,对确需局部调整城乡规划的,及时按法定程序开展规划调整,科学编制全县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试点先行,完善政策体系。各乡镇要结合区域规划精准确定2个以上老旧工业区改造项目和低效工业用地项目,按照“应改尽改、三年基本完成改造”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计划,鼓励大胆探索创新,探索多种改造路径,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试点推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整体推进,注重妥善安置。各镇按照“应改尽改、三年基本完成改造”的工作目标,结合发展实际,编制本地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总体推进目标和工作举措。同时,加大周转性安置厂房建设,精准制定老旧工业区内保留安置清单,明确原地改造提升、就地安置、异地安置等分类处置措施,避免优质企业流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

(五)强化监管,实施精准腾退。完善工业用地一二级市场监管体系,促使二级市场土地交易、股权变更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司法拍卖接续监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善亩均评价体系,规范厂房租赁管理,各地要建立租赁管理平台,严控低端产业、低效企业进入。动态调整产业负面清单,对高耗低效企业、亩均D类企业,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统征统迁力度,倒逼改造提升或依法关停淘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择优招引,明确产业定位。加大对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项目的产业指引,制定园区产业准入标准,明确产业方向、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严把入园产业关、质量关。明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标准,注重园区运营管理,推动老旧工业区标准化、集约化开发和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国资办)

七、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资)、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税务、消防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阳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实行专班化运作,统筹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主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由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攻坚小组加快项目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对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过程中一些比较迫切的用地审批、空间规划、项目报建等具体事项,以专班化运作方式,进行改革探索,推动政策创新。同时,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定期会商、问题协调、信息报送机制,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化解,及时总结推进中的工作亮点、成效。对于推进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各属地政府要建立“一事一议”机制,通过集体研究决策,敢于改革创新。

(三)强化比学赶超。将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县“六比竞赛”范围,强化争先创优。适时召开全县现场会,将各地典型做法进行经验推广,对现场会举办地及成效明显地区进行考绩加分。

(四)优化项目审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实施项目审批承诺备案制,积极推进区域能评、区域环评落地,开展部门联审,新建项目改造计划审批、项目开工审批原则上控制在50天以内。

(五)强化综合施策。要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拆违整治行动,对擅自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建筑功能用途的违法行为,采取综合执法等手段,予以倒逼整治。

(六)加强督查考核。由专班负责统筹督查各地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专项督察、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推进情况和实际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将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作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年度考绩考核加分项,对改造提升优秀乡镇优先推荐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优秀地区,予以用地计划指标激励。

(七)强化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介,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提高政策宣传效果。有针对性地引导和鼓励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加快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厂房),促进老旧工业区效益提高。

附件:1.平阳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拆除改造类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2.平阳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低效用地整治类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平阳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拆除改造类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 镇

区块名称

面积

总任务

其中2022年任务分解

其中2023年任务分解

其中2024年任务分解

改造面积(亩)

拆除重建面积(亩)

再供地面积(亩)

开工面积(万㎡)

拆除重建面积(亩)

再供地面积(亩)

开工面积(万㎡)

拆除重建面积(亩)

再供地面积(亩)

开工面积(万㎡)

拆除重建面积(亩)

再供地面积(亩)

开工面积(万㎡)

昆阳镇

城南数字塑编产业园

280

662

582

662

67.5

382

187

2.5

200

195

30

-

280

35

昆阳镇

一鸣生态产业园

382

水头镇

水头制革工业区块线

550

550

200

177

56

200

17

30

-

80

13

-

80

13

萧江镇

萧江镇老城片南片工业区块线

130

130

130

100

16

-

-

-

50

50

8

80

50

8

腾蛟镇

云斯创创业园

157

267

219

50

36

109

-

9

-

-

19

110

50

8

腾蛟镇

腾蛟印刷园区

110

麻步镇

麻步工业区块线

210

210

100

140

27

-

-

7

100

50

8

-

90

12

海西镇

海大高新产业园

63

63

-

18

9

-

18

-

-

-

9

-

-

-

合计


1882

1882

1231

1147

211.5

691

222

48.5

350

375

87

190

550

76

备注:异地搬迁项目考核任务供地面积以实际下达用地指标为准,原项目须整体征收再利用。


附件2

平阳县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低效用地整治类)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

区块

名称

区块线范围

区块

面积 (亩)

工业企业用地面积(亩)

区块

企业数(家)

亩均     税收 (万元)

2022年整治提升任务

2023年整治提升任务

2024年整治提升任务

零征地技改面积(亩)

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数(家)

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占比(%)

零征地技改面积(亩)

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数(家)

亩均税收 8万元以上企业占比(%)

零征地技改面积(亩)

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数(家)

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占比(%)

昆阳镇

昆阳镇服饰园区块线

东至人民路,西至104国道,南至前宕路,北至万兴路

1061

960

98

15.09

10

49

50

10

68

70

10

98

100

鳌江镇

鳌江镇城西片工业园区块线

东至大桥路、旺厂路,西至埭头路,南至江滨西路,北至104国道

510

451.82

14

21.08

20

10

70

20

12

85

20

14

100

鳌江镇

鳌江镇墨城工业园区块线

东至迎宾大道,西至沈海高速复线,南至杨屿路,北至城新线

1169

552.52

29

15.21

15

50

20

70

29

100

水头镇

水头东南片工业区块线

北至泾川路,南至滨江路,西至57省道、鳌江,东至经六路

150

150

30

6.92

10

15

50

10

21

70

10

30

100

萧江镇

萧江镇淡浦工业生产基地区块线

北至后林村,南至沧海路,西至高速,东至城南大道

450

306

55

13.71

10

28

50

10

38

70

10

55

100

万全镇

万全机械园区区块线

北至绕西南高速,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三路,东至万鳌公路

1873

1520

110

14.95

30

55

50

30

77

70

30

110

100

万全镇

万全镇郑楼标准厂房区块线

北至绕西南高速,南至振兴路,西至校前路,东至经十三路

270

245

74

10.96

37

50

51

70

74

100

万全镇

万全家具园区块线

北至万盛路,南至农场一河,西至平瑞塘河,东至万鳌公路

2089

2089

180

7.26

90

50

125

70

180

100

腾蛟镇

腾蛟镇南溪工业园

北至南洋路、南至腾蛟镇与水头镇交界、西至S230省道、东至带溪

210

170

22

19.76

-

12

50

-

16

70

-

22

100

合 计

7782

6444.34

612

-

80

311

-

80

428


80

612

-

备注:2021年亩均税收8万元以上企业,年度产值增速须达7%以上,年度税收增速须达10%以上。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