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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4/2022-13082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温环平〔2022〕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土壤污染风险,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义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平阳县列入《2022年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详见附件1),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

成土壤自行监测,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1.重点监管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地下水的自行监测工作。

2.重点监管单位应于2022年10月底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我局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依据、监测范围、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监测对象、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布点原则与方法、平面图、监测点位布置图、采样与分析方法、评价标准和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3.重点监管单位应于2022年11月底前,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完成样品采集、测试分析,编制监测报告,报我局备案,并将自行监测报告上传排污许可证平台。监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告名称、任务来源、编制依据、监测范围、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布点原则与方法、平面图、监测点位布置图、采样与分析方法和时间、评价标准和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监测结果汇总表、评价结论等。

(二)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1.梳理有毒有害物质清单。重点监管单位应认真对照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梳理厂区范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我局报告排放情况。

2.新增企业开展全面的土壤隐患排查。2022年新增的5家企业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中五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宏华特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沪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应在2022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土壤隐患排查,按要求填写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表,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并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隐患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并留影记录,形成隐患整改台账。严格按照大纲要求,自行或者聘请技术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及时上报我局备案。  

3.针对隐患排查方案做排查记录。2021年已纳入并完成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2021年隐患排查方案开展一次排查记录,针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拍照留影,并填写土壤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2)于2022年9月底前报送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你单位应按照以上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内容完成的时间节点,并按计划进行,确保完成工作。

(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于2022年11月底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以上工作均将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体系,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三)健全一企一档。健全档案台账,企业档案台账应包括政府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企业地下储罐情况、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企业应急预案、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材料。各年度相关排放报告、监测报告应及时更新、补充。

联 系 人:王瀚;联系方式:15258689158;邮箱:851****25@qq.com。

附件: 1.平阳县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 土壤隐患整改情况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平阳县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单

是否新增

第一次监测时间

1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2

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

公司

/

3

浙江中五钢管制造有限

公司

/

4

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

5

浙江宏华特钢科技有限

公司

/

6

浙江沪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

7

平阳县和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8

平阳县垃圾填埋场

2021年12月26日

9

平阳县环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10

平阳海源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11

温州卓策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12

温州地净表面处理有限

公司

2021年12月4日

13

温州市巨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14

温州市新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附件2 

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情况表

序号

整改对象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