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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规〔2020〕7号)等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经检查核验,共评定年检合格单位16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平阳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职〔2022〕376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