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规〔2020〕7号)等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经检查核验,共评定年检合格单位16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平阳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职〔2022〕376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