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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xxgk.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9楼901室,电话:0577-63739362,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阳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加强民主监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公示、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终有工作总结,同时保障和落实经费。二是完善信息制度,规范公开操作。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三是全面系统,确保公开透明。今年,我局将平阳审计网与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网相结合,用于全面系统地向社会公众介绍审计知识、公布审计新闻、介绍工作进展,促使审计工作更加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阳县审计局采取网上公开信息的方式,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栏目,规范公开时限,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还未充分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此不够关心和重视。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欠缺新颖,互动交流不够。未能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互动交流不够。 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丰富公开载体,在严格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拓展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 3.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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