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乡镇人民政府: 2月7日,鳌江镇东江殿文体活动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造成场所财产损失,火灾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鳌江镇一寺庙未落实好疫情防控“双暂停”要求,偷开偏门,放任信众进入烧香拜佛;2月7日晚,昆阳镇、万全镇、腾蛟镇、闹村乡各有一处场所内有明火。以上情况说明乡镇属地责任、场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三人驻堂小组”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扎实推进全县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点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尤其是佛教道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燃气安全等开展一次全方位大排查,持续推进风险点动态滚动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并对整改质量开展“回头看”。同时,要督导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在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完善设施器材、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自救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民宗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宗教团体监督责任、村居社区协管责任、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双暂停”措施期间,严防出现关大门、开小门等违反防疫举措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违反“双暂停”要求,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双暂停”规定和存在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由属地乡镇按规定采取约谈、延迟开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对上级纪委、组织部门以及统战民宗部门督查中发现有防疫、消防、建筑等问题的乡镇,反馈后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年度考核考绩中给予扣分。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