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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昆阳镇
生成日期 2022-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刻吸取苍南马站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昆政发〔2022〕10号


各社区、科室、镇属各部门:

2月1日,苍南县马站镇朝阳路102号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2层砖木民房,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家具等,造成3人死亡,据初步调查,极有可能是未彻底熄灭的烟花爆竹燃放废弃物引发,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该起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巡防不到边不到底、老旧民房消防安全条件差等问题。火灾发生后,省、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明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县“2.1”春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各社区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要将消防安全融入“防疫”总体工作部署,纳入“洗楼式”排查内容,2月2日前,要召开会议部署,层层发动村社、全科网格等力量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社区要组织村(居)委会、“微网格”和物业进行动员部署,下发工作指令和任务清单,督促开展村居、网格和居民住宅的清查,压实“最后一公里”。

二、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各社区要利用网格力量对辖区内老旧民房、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员工宿舍开展地毯式排查,对于“老弱病残”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留平过年”的居住出租房及春节期间营业的沿街店面房要全部检查一遍,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2月4日前各社区要将三类重点场所排查情况报镇安委办备案。要突出春节期间的特点,重点检查电气线路、取暖设备、电动自行车和燃气灶具等。各行业责任科室、部门站所要做好对本行业系统单位的彻查,要高度关注节庆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民宿、养老机构、建筑工棚等领域,2月3日前,城建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三改一拆办、文旅体健中心、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民宗所、住建分局、执法中队等单位要开展一次检查提醒和提示宣传。

三、严格管控风险隐患。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管控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对于民房内堆放收集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清理;对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一律落实集中回收处理措施;对于老旧民房、“两类场所”集中区域、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及隐患集中区域,一律落实每日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的打更巡防检查制度,实现“我为人人巡一夜、人人为我巡一年”,镇安委办将每日对社区巡防管控情况开展督查;对于高层建筑、老旧小区、“通天房”集中区域等“不放心”场所、行业、区域,一律落实巡防看护措施;对于拒不整改的,一律落实刚性执法措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属地社区一律上门检查提醒一遍,严防空巢老人、残疾人烧炭中毒事件。镇安委办将“六个一律”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各社区每日巡防方案(2月2日至2月15日)要于2月2日前报镇安委办。

四、做好针对性宣传提示。针对此次火灾暴露出的问题,2月3日前,综合执法中队、环卫所要对环卫工作者、废品回收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消防海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布、播报消防宣传提纲,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要结合防疫要求和“平安巡防”工作,加强消防志愿活动以及敲门行动,重点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对居民楼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要利用“村村通”广播喇叭扩大消防宣传受众群体。各社区利用政务媒体播放“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节日期间森林防火措施”“十要十不要”“三清三关”等针对性、警示性消防内容。

五、严格实施督导检查。春节期间,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每天带队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地调研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区域,督促隐患整改。春节期间,镇安委办每日采取视频电话督查和实地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社区、行业部门部署发动、隐患排查、巡防管控、宣传提示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六、严肃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温政办〔2018〕70号),对消防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和部门,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春节期间,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社区负责人一律予以约谈;行业领域发生火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律予以警示督办;发生较大社会影响或亡人火灾的一律予以约谈挂牌;对责任事故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社区负责人一律予以约谈;消防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和部门,一律予以警示通报;被追责的人和事一律予以通报,并在全镇开展警示教育。

请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迅速部署有关行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2月2日前上报至镇安委办(联系人:陈海婧;电话:63882856)。

附件:1.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内容(文字版)

2.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图文版)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昆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2月2日印发

 

 

附件1: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巡查责任。

2.节庆期间,公共娱乐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员工应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3.商店市场装点节日气氛,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防止超负荷用。

4.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建筑物内及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全县范围内禁售、禁放孔明灯。

5.自助加油时,应先触摸金属物体,释放静电后再加油,切勿吸烟。

6.自驾车出游时,请检查车内灭火器是否合乎标准并熟悉使用方法。

7.使用电动车应选择合格产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车辆曝晒和淋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可在高温、高热环境及楼梯间、安全通道处充电。

8.防控疫情期间,做好家庭防火,做到三清三查三关(清通道、清厨房、清阳台;查源头、查隐患、查能力;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

9.不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发生短路。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打开浙里办app,利用“隐患随手拍”功能进行上报;

11.各村居应配备消防电动三轮车,老旧民房应按户、按层配备干粉灭火器(4公斤)。

 

附件2: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内容(图文版)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海报

 




防疫+防火消防安全竖版宣传海报

 


防疫+防火消防安全宣传横板宣传手册

 


家庭防火三清三查三关宣传海报

 


消防安全隐患随手拍宣传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