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低收入家庭“善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民〔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机关有关单位:

现将《平阳县低收入家庭“善居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平阳县低收入家庭“善居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平阳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以政府主导、“五社联动”为牵引,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精准帮扶为重点,实施“善居工程”项目,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典范贡献民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围绕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的需求分类实施。一是为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实施“善居工程.焕新乐园”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200户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500户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老年人实施“善居工程·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无障碍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完成200户以上,十四五期间完成500户以上。

三、实施对象

(一)低保低边家庭5-14周岁儿童;

(二)全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且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其中低保低边、重点优抚、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和独居空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

(三)实施对象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实际居住权,且长期居住使用。

(四)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原则上不予改造,凡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四、服务内容

1.改造内容。根据低收入家庭“一老一小”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案”,针对居住空间进行升级改造,添置现代生活必要的家居基础设施,提升现有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基础改造范围包括室内地面、顶面、墙体、水电管网、门窗等,家居设施包括家具、电器、辅助设备等,着重打造“明亮整洁、居住舒适、安全便利、功能齐全”的生活空间。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包和家居设施包(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2.陪伴帮扶。通过“物质+服务”形式的关爱陪伴,在项目执行周期内为每户家庭开展不少于12次陪伴关爱服务,帮助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网络,提升家庭综合发展能力。

平均每户家庭改造支出标准原则不超过1万元。可根据个体家庭实际情况,在项目预算金额内适当调整补助标准,最高每户不超过2万元。

五、实施步骤

“善居工程”分批实施,第一批“一老一小”各200户完成验收后,再适时启动第二批。首批实施步骤如下:

(一)进行调查摸底(2022年2月底前)

各乡镇、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家庭申报改造,形成初步调查对象名单并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浙江之江公益学园完成县社会组织能力筛查,初步确定承接组织名单。

(二)开展培训指导(2022年3月)

浙江之江公益学园对有能力承接具体改造任务的社会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具体包括入户调查评估、改造方案制定、施工改造培训、项目台账规范、后期陪伴服务跟进、项目宣传等内容。

(三)确定改造对象(2022年4月)

经过培训后的社会组织根据初步调查对象名单,按照《平阳县“善居工程”项目需求评估表》进行评估,筛选出符合对象名单,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上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

(四)入户实施改造(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承接的社会组织根据首批对象家庭实际情况,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制定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清单、金额、时间节点等。

(五)实施项目验收(2023年11月至12月)

施工完成后,负责实施改造的社会组织将施工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后续跟进陪伴等资料移交第三方评估验收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填报验收单并审核认定,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六)开展陪伴服务(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根据改造项目开展情况同步跟进陪伴服务,由社会组织统筹安排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同时监督服务的开展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专班例会,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和相关社会组织要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采取“政府补助+公益组织支持+社会捐资”的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县财政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30%的比例出资,积极链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善居工程”,鼓励乡贤、商会等社会力量慷慨解囊、捐资捐物,构建多方参与、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协作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一户一案”的做法,实事求是,精心设计方案,严密组织,稳步推进。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严控改造标准,严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滥竽充数、以次充好、违规违纪和形式主义的出现。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舆论,对积极参与“善居工程”的社会组织、企业商会、乡贤、志愿者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关注度和影响力。

27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