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平阳县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4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呋喃唑酮代谢物、食品标签、大肠菌群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鳌江镇中心菜市场(潘少春)销售的1批次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希真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大眼仔爆浆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合格。

3. 平阳县鳌江镇第一小学使用的1批次勺子(已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4. 平阳县鳌江镇第一小学使用的1批次筷子(已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一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四).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