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封签”值得推广


4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了打包和配送要求,包括应使用外卖包装封签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装袋等密封方式,封签、外包装袋口在开启后应无法复原;在配送过程中不应打开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的应终止配送;装卸时,配送设备设施的门、盖应随开随关等,引发舆论关注。

时下,“点外卖”已成为一种重要生活方式。据第4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1年网上外卖用户规模同比增长29.9%,用户规模达5.44亿。与之相对应,外卖安全也逐渐成为一个大众关切的话题:外卖包装是否做到了清洁无毒?送餐人员在送餐过程中所使用的保温设备有没有污染?这原本就是新业态面临的实际问题,不久前一些快递包装出现“二次污染”,更加凸显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

揆诸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外卖污染”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用少量条文规定了第三方平台在交易环节中应承担的责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则规定商家对食品进行包装,“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送餐人员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至于怎么确保不受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也就造成了无法执行。北京的《规范》创新性地细化具体包装和配送方式,非常有针对性,具备一定的推广示范价值。

现实生活中,网络餐饮食品的大部分信息都掌握在商家和送餐人员手里,消费者对具体的生产制作及配送过程毫不知情,容易产生不信任感。而且,消费者一旦投诉,容易引起商家和送餐人员之间的纷争,导致双方相互“踢皮球”,难以界定责任主体。而推行“食安封签”管理制度,恰好击中了这一痛点。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已试行这一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外卖污染”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家和平台的合法权益。

在全面推行“食安封签”管理制度之后,消费者依然有可能遇到“口感比堂食差”“幽灵外卖”等问题,《规范》对此进一步明确了平台的责任,包括要求应全面、准确审核并展示商家的相关资质等,和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不谋而合。舌尖上的安全大于天,追求食品安全就是要不断把关口前移,只有让不法商家无所遁形,才能和“食安封签”等管理制度相得益彰,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苛的监管是餐饮业的“良心”保证。只有以强有力的执行,让商家和送餐人员产生敬畏之心,不敢违规、不能违规,才能最大限度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为我们描绘出了更美好的外卖场景,但相应措施能否真正落地,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