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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2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平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告》(96号),现将做好清明节预约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公墓(墓地)预约祭扫 从3月22日至4月5日,全县各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实行预约祭扫。市民群众赴公墓(墓地)单位开展祭扫前,应向公墓(墓地)管理单位告知祭扫人数、时间,公墓(墓地)管理单位根据本墓区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祭扫人数和时段并反馈祭扫群众,做到“限流、错峰、分时”,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县殡仪馆骨灰寄存室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提供免费代为祭扫服务。 二、公布预约祭扫电话 各公墓(墓地) 单位要及时公布预约电话号码, 做到电话有人接听、预约时段有安排、防控要求有落实、移风易俗新规有告知。同时,确保公布的预约电话号码真实可靠。 三、严格预约祭扫要求 公墓(墓地)单位要根据清明祭扫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移风易俗规定,科学确定本单位预约祭扫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清明祭扫人流密集、时段集中、空间狭小的疫情防控复杂情况,公墓(墓地) 单位要提前墓区空间布局、祭扫时段交错,做到“时间空间双错开”,确保祭扫活动不扎堆不聚集。要严格执行祭扫人员体温检测、亮“温州防疫码” 、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要认真查验“温州防疫码”,对“温州防疫码”异常的,如出现红圈、禁行标识、红色小字警示等情形,要严格禁止进入祭扫场所并及时上报。公墓(墓地)单位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预约祭扫需求,开通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工作通道,做到“线上线下双同步”。对公墓单位存在骨灰楼(堂、塔)等室内格位葬的,要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不得开展预约祭扫。 四、强化督查落实 县民政局成立清明安全祭扫工作专班,强化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公墓单位预约祭扫工作要求;对落实预约祭扫工作不力,发生祭扫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通报追责直至暂停公墓(墓地)单位现场祭扫活动。同时,乡镇、村居(社区)要压实清明安全祭扫主体责任,严格限制近14天有疫情发生的设区市人员返平祭扫。确需返平扫的,返平前应通过“温州防疫码”进行申报,并主动向当地村居(社区)报备 , 抵平后6小时内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祭扫现场。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不得参与祭扫活动。严格各公墓(墓地)、山林出入口的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火种进山,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到“公墓私坟疫情防控同要求”。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众服务号等载体发布开展预约祭扫信息及公墓预约服务电话,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要倡导“丧事简办、生态安葬、居家怀念、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新风尚,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的祭扫氛围。要动员发动社工、志愿者、殡葬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清明安全祭扫工作,为群众提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协助公墓单位开展测量体温、检查“温州防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免费茶水、墓区指引等便民服务,扩大清明安全祭扫公众参与面,形成全社会支持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格局。 平阳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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