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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干〔2022〕2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谢松青同志任平阳县行政复议局局长; 周适同志任平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曾大力同志平阳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白荣涛同志的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肖云海同志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继程同志的平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方樵同志的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南朝阳同志的平阳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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